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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至民国时期,镇雄的文化工作归教育部门管理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在镇雄凤山书院左侧建藏书楼1幢,购置各种古书储藏其间,主要供学生阅读。后因变乱,书籍遭毁,尔后书楼也被拆除。
民国25年(1936年),于两湖会馆设阅览部。同年7月,在文庙内修建民众教育馆,次年落成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文化工作由镇雄县委宣传部、文教科(局)统一管理。1953年,先后建立文化馆和新华书店,分别负责群众文化和书刊发行。1956年,建立电影放映队。本文转自镇雄之窗。1963年建立县电影管理站。1973年建立镇雄县电影院。1984年改电影管理站为电影放映公司。1958年建立镇雄县花灯剧团,1962年解散。1961年省下放川剧团1个到县,1964年解散回四川。1965年建立镇雄县山区文化工作队,1971年改为县文艺宣传队,1982年改为镇雄县文工团。1980年,由文化馆分出图书馆。1981年,由镇雄县文教局分出文化局,专管文化工作。1985年,县有文化馆1个,工作人员19人。有图书馆1个,工作人员3人。随着现代通信手段的不断变革,镇雄电影院倒闭,人民会场破惫不堪。2008年,成立镇雄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主办刊物《赤水魂》,下分作协、音乐、绘画艺术等协会。镇雄新华书店也因其极差的服务态度而逐渐不受读者欢迎,加之民营大型连锁图书零售商入驻镇雄,新华书店在镇雄人民文化生活的地位慢慢下降。